中国人民银行定于2011年9月27日发行西藏和平解放60周年金银币一套。该套纪念币共2枚,其中金币1枚,银币1枚,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货币。正面图案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,并刊国名、年号。1/4盎司金质纪念币背面图案为莲花、哈达及雪山,配以吉祥花草纹样等装饰组合设计,并刊 “西藏和平解放六十周年”汉、藏文字样及面额。1盎司银质纪念币背面图案为藏族传统的吉祥图——八瑞相,配以哈达、祥云等装饰组合设计,并刊“西藏和平解放六十周年”汉、藏文字样及面额。1/4盎司圆形金质纪念币为精制币,直径22毫米,面额100元,最大发行量20000枚。1盎司圆形银质纪念币为精制币,直径40毫米,面额10元,最大发行量30000枚。由上海造币有限公司铸造,中国金币总公司总经销。
此前中国人民银行分别在1985年和2001年发行了西藏自治区成立20周年纪念银币和西藏和平解放50周年纪念金币。20周年银币正面图案为国徽,并刊国号年号。背面图案为布达拉宫,面额10元,发行量3000。50周年金币正面图案为西藏民族纹饰、五星,并刊国号年号,“西藏和平解放50周年”中文藏文字样。背面图案为西藏民族传统“八吉祥”图、莲花装饰图案,重量1/2盎司,面值200,发行量为15000。
西藏自治区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西南边陲,青藏高原的西南部。它北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,东北连接青海省,东连四川省,东南与云南省相连;南边和西部与缅甸、印度、不丹、锡金和克什米尔等国家和地区接壤,形成了中国与上述国家和地区边境线的全部或一部分,全长近4000公里。西藏以其雄伟壮观、神奇瑰丽的自然风光闻名。她地域辽阔,地貌壮观、资源丰富。自古以来,这片土地上的人们创造了丰富灿烂的民族文化。西藏:以清正式定名得名。唐宋为吐蕃;元属宣政院;明称乌思藏,设都司等;清初称卫藏,卫即前藏,藏即后藏;后正式定名为西藏,为西藏得名的开始;清设西藏办事大臣;民国初西藏地方;建国后仍之,后改西藏自治区,区名至今未变。